近日,全国总工会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企业工会工作红旗单位、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总工发﹝2013﹞26号),我校工会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牌匾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证书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光荣册
自中国工会十五大以来,我校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教育职能,加强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深化工会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学校和谐发展;认真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开展女教职工活动,组织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参与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在建设“职工之家”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学校工会将以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深化内涵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真正成为教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和“娘家人”。(编辑:温子锐 校对:罗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