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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委员会专职副主席职责
2005-11-04 00:00     (点击: )
1.协助主席、常务副主席做好日常工作,对分管的工会工作负责。常务副主席不在时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参与工会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决定与部署。
3.协助常务副主席具体统筹工会全校性活动,协助组织召开教代会、工代会,以及工会委员会和主席会议。
4.协助常务副主席组织实施工会重大活动,重大工作以及工会工作计划。
5.协助常务副主席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思想和问题,为领导工作和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协助常务副主席具体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调配和培训工作。
7.分管工会的宣传、文艺、生活福利、青年教工、女教职工、法律援助、安全保卫、档案、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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