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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暨第十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3-11-27 11:42     (点击: )

学校各单位:

我校第六届教代会和第十届工会委员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国工会章程》和《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召开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暨第十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六届四次教代会以来学校工作及六届教代会、十届工会委员会工作的成绩及经验,选举产生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明确今后的目标和任务,广泛动员全校教职员工,加快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步伐,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民族大学而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

2.讨论和通过广西民族大学第六届教代会、第十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通过学校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选举广西民族大学第七届教代会主席团、执行委员会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5.选举广西民族大学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6.其它。

三、大会召开时间

“两代会”拟定于2014年1月中旬(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召开,会期2天。

四、大会筹备工作

(一)组成“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是研究有关“两代会”的舆论宣传、代表选举、文件起草、议程安排及会务等方面的重大事宜,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并监督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杨再延

副组长:何 波

成 员:麻新纯 廖安平 邓光辉 陈铭彬 孙鲁毅 刘晓冀 韦惠文 黄绿芳 邹同霞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宣传会务组、提案组,具体人员及职责分别如下:

1.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何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邹同霞同志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秘书组

麻新纯同志任组长,刘晓冀、韦惠文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大会文件的起草及大会发言、讲话稿的组织工作;会议期间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的讨论情况,修改大会文件,起草大会决议。

3.代表资格审查组

廖安平同志任组长,邓光辉、孙鲁毅同志任副组长。负责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4.宣传会务组

陈铭彬同志任组长,黄绿芳、邹同霞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大会的宣传工作(稿件、广播、横幅、标语);布置会场、音响、印制代表证件、分发大会文件、接待等工作。成员由宣传部、校工会、党校办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5.提案组

邹同霞同志任组长,六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为成员。负责大会提案的征集、整理工作,起草大会提案征集情况和六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处理情况报告。

(二)选举“两代会”代表

1.正式代表的名额、比例和构成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十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一并召开,而我校绝大多数教职工都是工会会员,因此,当选代表是工会会员的其代表资格具有两重代表身份,即既是第七届教代会代表又是第十一次工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

大会正式代表176名。原则上按各选举单位有被选举权人数的10%左右选出代表。

“两代会”代表的构成,要充分体现学校特点,从事教学、科研和教辅工作的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同时要体现出代表的广泛性,注意代表中妇女、青年、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和先进人物等方面代表的适当比例(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表)。

2.代表条件

凡享有公民权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代表基本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参加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在本单位发挥骨干作用,廉洁自律;热爱教代会、工会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民主参与能力;关心学校整体、长远利益,有主人翁责任感,顾全大局,办事公道;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3.代表选举工作

“两代会”的代表原则上以各基层党组织(含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所辖范围为选举单位,按“代表名额分配表”确定的名额,由教职工、工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单位行政和工会组织(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实施。

选举工作应按民主程序进行。经过自下而上的提名,由党、政、工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直接差额选举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先进行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后再进行正式选举的办法。当选代表的得票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广西民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校党政工领导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放到基层选举,获得选区全体职工的过半数选票方能当选。因此,学校党政工领导分配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4.代表团的组成

为便于代表参加会议、开展活动,代表选举产生后,组建若干代表团(代表团组成方案见附件二)。并民主选举团长、副团长。

5.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

各选举单位应于12月6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并将当选代表名单和代表登记表报“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为扩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大会取消特邀、列席代表设置,大会开、闭幕式对校内非正式代表的教职工开放,欢迎非正式代表的教职工旁听。

五、关于校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

(一)校工会第十一届委员会拟由21名委员组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由名5委员组成。

(二)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工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是我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三)推荐程序与方法

1.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推荐。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或提名候选人投票推举方式。

2.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在本单位推举工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各1—2名,可跨单位推举。

3.各基层工会组织推举工作于12月6日前结束。各单位于12月6日将推荐结果报送校工会。

4.学校工会与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全校推荐情况确定23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上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批准后,提交工代会选举。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七届教职工代表暨第十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2. 广西民族大学“两代会”代表团组成方案.doc

      3. 广西民族大学“两代会”代表登记表.doc

 

 

                                     广西民族大学“两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工会代章)

                                               广西民族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附件【第七届教职工代表暨第十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两代会”代表登记表.doc已下载
附件【广西民族大学“两代会”代表团组成方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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